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怎么办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2-18 16:35) 点击:226 |
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怎么办? 1、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,具体来说: (1)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,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,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。 (2)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,提起损害赔偿请求,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,如离婚时未提起,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。 (3)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,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,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。 (4)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,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,二审期间提出的,法院应当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。 (5)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,以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,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,不予支持。 2、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: (1)离婚损害赔偿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 (2)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: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 ②侵害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;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;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;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;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。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方式,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,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,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。 (3)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