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生子的如何定性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2-25 14:26) 点击:200 |
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生子的如何定性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(以下简称婚姻法)第七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(一)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(二)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实施前,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,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。 形成事实婚姻应当以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为要件,事实婚姻与登记结婚的婚姻仅仅缺少登记要件。在1994年2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的形成,在认定为事实婚姻时,仍需考量其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件,如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,其之间形成的关系仅能认定为同居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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