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哪些权利? |
分类:生活随笔 时间:(2016-04-26 13:38) 点击:270 |
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哪些权利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。”所以,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同婚生子女是完全一样的。享有被抚养、教育的权利。其亲生父母不能以任何理由,拒绝承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。 一、身份行为之代理权; 二、身份行为之同意权; 三、身上事项之决定权与同意权; 四、财产行为代理权及同意权; 五、监护权受教育权、亲权、居住所指定权等等。 非婚生子女个人信息知情权与生父母的隐私保护冲突怎么办? 此类问题是社会矛盾,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看冲突的影响大小,本着有利于社会和谐,子女成长健康的原则,兼顾各方矛盾和利益。 一个人出生后对于父母情况的知悉无非知道与不知道两种,该子女属于需要人抚养的阶段,那么该子女的父母不得以自己享有隐私权为由,拒绝认领和抚养自己的孩子,当然还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确定亲子关系成立。不知悉父母为何人时怎么办?当孩子不知道父母为何人时,其就不存在知情权与父母隐私权的冲突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